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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0年1月1日起,退出除中藥外的所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獸藥生産企業停止生産、進口獸藥代理商停止進口相(xiàng)應獸藥産品,同時注銷相(xiàng)應的獸藥産品批準文号和進口獸藥注冊證書(shū)。此前已生産、進口的相(xiàng)應獸藥産品可流通至2020年6月30日。
二、自2020年7月1日起,飼料生産企業停止生産含有促生長類藥物飼料添加劑(中藥類除外)的商品飼料。此前已生産的商品飼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年12月31日。
三、2020年1月1日前,我部組織完成既有促生長又(yòu)有防治用途品種的質量标準修訂工作,删除促生長用途,僅保留防治用途。
四、改變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管理方式,不再核發“獸藥添字”批準文号,改爲“獸藥字”批準文号,可在商品飼料和養殖過程中使用。2020年1月1日前,我部組織完成抗球蟲和中藥類藥物飼料添加劑品種質量标準和标簽說明書(shū)修訂工作。
五、2020年7月1日前,完成相(xiàng)應獸藥産品“獸藥添字”轉爲“獸藥字”批準文号變更工作。
六、自2020年7月1日起,原農業部公告第168号和第220号廢止。
農業農村(cūn)部
2019年7月9日